男厕里的女性头颅

来源:168淘金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16 02:20:29      阅读:1

  2013年3月15日,台湾省警方在收到一封匿名信后,在嘉义一所寺庙的男厕里找到一个被层层包裹的女性头颅。

  该女子面目清晰可辨,年龄在30-40岁之间。头颅用盐巴腌渍过,所以没办法判定具体死亡时间。

  令警方诧异的是,包裹里还留下了一张纸条,上面写了死者的身份----三重陈婉婷。

  两天后,通过DNA检测,死者的身份得到了证实,她就是住在新北市三重的陈婉婷。2012年12月17日,陈婉婷的母亲到警局报案,说女儿离家出走失踪了。

  在发现头颅的第二天,神探李昌钰博士也接受了媒体的采访,他推断凶手应该是熟人。

  当案子水落石出的时候,凶手的确是熟人,而且还是死者的亲哥哥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  三重区是位于原台北县的一个县辖市,为台北市的卫星城市,2010年12月,原台北县改制为新北市,所辖乡镇市亦改为区。辖区内居住着不少来自台湾省中南部的外来人口,人口密度在台湾省比较高。

  死者陈婉婷35岁,生前就住在三重区大同南路19巷2弄三楼。她生前和二哥陈佳富住在一套公寓里,二哥陈佳富比她仅仅大一岁。

  陈婉婷上中学时,那可是校花级的人物,长相甜美,喜欢唱歌跳舞,非常受欢迎。当时还有影视公司找她去试镜。

  但她在18岁那年,义无反顾嫁给了初恋,婚后生下一个儿子。但结婚不到4年,老公出轨了,她不堪忍受就离婚了(另一说法是她被赶出了夫家)。

  离婚时,她和夫家还上演了一场争夺抚养权的大戏,但她没能获得儿子的抚养权。陈婉婷的事情,让陈父急火攻心,很快就撒手人寰。

  陈父去世后,大姐、大哥、老五和母亲一起搬去了基隆。几个兄弟姐妹将父亲的突然离世,怪在陈婉婷身上,与她不怎么来往。只有二哥陈佳富接纳她,让她有个落脚地。

  各种打击,让陈婉婷企图自杀。幸好被及时有效地发现,捡回了一条命,但脑部受到了重创,出院后她的精神情况就不太正常。

  随着病情越来越严重,陈婉婷已经没办法像常人一样工作,母亲为她申请了身残补助金。到了2012年,这个补助金每月为3000元(新台币)。

  邱玉梅2012年12月9日下午过来给陈婉婷送来生活费。她每周给女儿1400元(新台币)。但3天后,也就是2012年12月12日, 儿子陈佳富打电话来说, 妹妹不见了。

  12月13日,邱玉梅来到三重区的住所,在周围找了几圈都没找到女儿。隔了一天,不放心的母亲再次来到三重区四处寻找,但依旧不见女儿的踪影。

  12月17日,陈佳富催促母亲去报案。于是,邱玉梅来到了大同派出所报案。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,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距离兄妹两人的住所仅仅500米远。

  报了失踪后,警方一连几个月也没有一点线索,直到嘉义男厕惊现一个被腌渍过的头颅,陈婉婷的失踪案才有了眉目。

  2013年3月15日近16:00,大同派出所突然收到一封手写的“匿名信”。上面写道:

  陈婉亭的尸体在嘉义水上乡农会旁200公尺的凉亭旁的男厕所里面。请你好好安葬他,我没钱葬他。谢谢你。好心人留。”

  最初,警方以为这是一起恶作剧。但是,为慎重起见,他们决定还是让嘉义县警局派人去看看。

  16:50 ,嘉义县警局水上分局的4名警员,来到了匿名信提供的地址。起初,他们转了一圈,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,但并未曾发现什么尸体。

  后来,有警员在第四间蹲便器的水箱上,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,目测里面包裹着重物。难道这就是匿名信说的尸体? 警员们带着狐疑的心,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这个塑料袋。

  没想到,里面一层包裹着一层。外面的几层都是塑料袋,再往里几层是女性的衣物,其中包含一条女子内裤,最里面一层是一件圆领上衣,拨开这层上衣,露出了盐巴。

  此时,警方已经嗅到了不同寻常的腐臭味,等除掉盐巴,一颗女性头颅赫然出现在眼前!里面竟然还附带了一张纸,纸上手写有7个大字-----“身份三重陈婉婷”

  三重的确有一名失踪的女子叫陈婉婷,失踪时35岁。陈婉婷在1999年前,其实叫陈淑慧。但街坊邻居还是习惯叫她阿慧,知道陈婉婷改名的人不多。(根据时间推测,陈婉婷是在离婚后改名的。)

  另一方面,警员们在附近开展了地毯式的搜索,希望找到尸体的别的部位。但是搜寻了整整一晚,一无所获。

  收到匿名信的大同派出所获悉后,立即带着陈婉婷的母亲邱玉梅前往嘉义认尸,陈婉婷的二哥陈佳富也被传唤至派出所。

  很快,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。法医的鉴定结果多为专业术语,非常难以理解,用容易理解的话来说,就是:

  邱玉梅说女儿陈婉婷的门牙也缺了一颗,用来包裹头颅的衣物,女儿生前曾经穿过。她认为这个头颅就是失踪多日的女儿的。但仅凭这两个特征,还不能完全断定死者就是陈婉婷,需要做进一步的DNA检测。

  2012年12月9日下午,她来到三重看望兄妹俩人。儿子陈佳富不满地告诉她,陈婉婷早上又接了单生意(皮肉生意)。邱玉梅还劝儿子不要太苛责妹妹。

  邱玉梅下午3点时离开了兄妹的住所,临走前,她将1400元(新台币)交给陈婉婷。这是陈婉婷一周的生活费。到了12月12日,陈佳富就打电话给母亲,说妹妹陈婉婷离家出走不见了。

  陈佳富说12月9日清晨6:30,当时自己正在睡觉,家里电话响个不停,他被吵醒了,妹妹陈婉婷接了一个电话后就出门了。陈佳富猜妹妹是接到某个熟客的电话,然后赴约交易去了。

  当日14:00,母亲过来寓所看望陈婉婷,下午3点左右离开。母亲离开后,陈佳富也前往工作的餐厅上班。

  他说10号、11号白天,还看到过妹妹,但11号晚上妹妹一夜未归。直到12号晚上9点也没看到妹妹。于是,打电话告诉母亲妹妹失踪了。

  2)陈婉婷没有手机。她要么是走在街头招揽生意,要么是熟客直接打电话到家里,然后去赴约。

  邱玉梅每个星期给女儿的生活费仅仅1400元(新台币),这点钱,对于解决生活来说,杯水车薪。加上她染上了烟瘾,这点钱根本不够生活。

  3月16日凌晨4点,鉴证科在用来包裹头颅的蓝白条纹女士内裤上,发现了两名以上男子的,这也佐证了陈婉婷出卖肉体的事实。

  陈婉婷没有手机,家里的座机是她与其他人联系的通讯工具。通过查询兄妹两人寓所座机的通话记录,警方发现:

  12月9日6:27--6:40,座机响了几次,是一个叫许某的男子打过来的。这之后,一直到12月12日晚上9点,座机就没有通话记录。

  这一点,与陈佳富之前的供词吻合,陈佳富说12月9日早上6:30左右,妹妹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,他当时就猜测妹妹是外出为熟客提供服务了。

  果然,警方找到了打电话的许某,许某告诉警方,12月9日早上,他在兄妹俩的寓所下接到陈婉婷后,就带她到附近的宾馆,完成交易后,陈婉婷走路回家。他在宾馆继续睡觉,此后他再没见过陈婉婷。

  警方问他,是否记得陈婉婷当天穿的什么内裤,许某很肯定地回答是一条蓝白条纹内裤。

  通过了解许某的行踪,警方排除了许某的作案嫌疑。此时,一个人高度被警方怀疑,此人就是死者的二哥。

  街坊邻居反映:陈婉婷还染上了烟瘾、毒瘾。有时为赚烟钱,她就浓妆淡抹地出现在街头,招揽出租车司机出卖身体。至于毒瘾,是和二哥一起结交了损友,一起染上毒瘾。

  此时的警方,已经高度怀疑死者二哥陈佳富与陈婉婷的死有关。因为警方背地里已经调查到如下信息:

  1) 寄往大同派出所的匿名信,以及包裹里的纸条,经笔迹专家鉴定,与陈佳富的笔迹极为相似。

  2)法医推测分尸人的职业应该是厨师、屠夫、医生。而陈佳富在妹妹失踪时正在一个餐厅当厨师。

  3)陈婉婷失踪时,12月9日、10日,陈佳富没有去上班(刚好是轮休时间),但他在口供中说自己去上班了。他后来辩解说时间过去了好几个月,自己记得不是很清楚。这点说明,妹妹失踪那会,他休息在家。

  4)餐厅老板娘提供证词,说陈佳富在2013年3月12日、13日,分别向店里借了一把菜刀,一个橡胶手套,在14号上班后,也没有归还。

  2012年11月27日,他又为妹妹投保300万元(新台币)的意外险。前后总计为妹妹购买了667万(新台币)的保险金。

  陈佳富在2003-2007年,从事保险推销工作,2008年开始在一家自助餐厅当厨师,干了近一年后,创业开烧卖店,但经营不善,不久后就将店铺转让。2011年7月他又回到自助餐厅上班,继续干厨师的工作。

  警方在寓所内,没能找到血迹,也没发现剩余残骸,于是取走了住所里找到的刀,但经过检测,上面都没有人体血迹。

  2013年3月19日,警方再次对陈佳富的住处搜搜查,又带回三大袋证物。他们在陈家电视柜的抽屉找到了一顶灰色头盔。

  另外,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,在陈婉婷失踪后不久,陈佳富的新婚妻子就从福建来到台湾,与陈佳富生活在一起。

  2012年,35岁的陈佳富经同事介绍,认识了一个福建的女子,并在2012年5月赴福建结婚。聘礼是26万新台币,陈佳富当时经济拮据,向银行借了21万新台币,才得以去福建与妻子结婚。(当时台币汇率约为:1台币=0.21人民币)

  2012年12月30日,新婚妻子刘某飞抵台湾,与陈佳富居住在一起。2013年3月初,刘某因为奔丧回到了福建老家。

  因为从陈佳富在审讯时非常不配合,2013年4月15日,警方在陈佳富三重寓所,开挖化粪池,还将粪水带回台北迪化污水处理厂过滤,但未曾发现人骨、人体尸块。

  陈家位于市场旁边,市场的摊贩每天请人清运垃圾。农历年前,陈常用黑色塑料袋丢垃圾,不用专用的垃圾袋,当时还引起了摊商的不满。

  警方只能寻找其他证据。2013年,新北不少路段都安装了监控,警方试图从监控中发现蛛丝马迹。

  经过艰苦的追踪监控,警方发现,3月13日凌晨4点30分许,一名戴着与陈佳富家里搜查到的头盔同款的男子出现在同南路19巷2弄(陈佳富的住所位于该弄)的监控画面中,他右手提着两个黑色塑料袋,之后骑着一辆白色机车离开了监控画面。

  该男子身形与陈佳富相似,但因为光线很暗,加上带了头盔,画面拍得很模糊,看不清长相。

  10分钟后,男子消失在监控画面中。之后,在附近十几米处一个同样带着头盔的男子出现,但他此时穿的衣服和鞋子与之前的男子有所不同。

  凌晨4点56分,该男子抵达太原路20号,停车后,他摘下头盔,露出一头黑色卷发,接着,他提着白色塑料袋步入人行道。

  凌晨5点04,卷发男提着白色塑料袋出现在台北火车站北三门。之后他进入检票口上车,此时他还带上了口罩、眼镜。

  上午10:52,卷发男出现在璿宿上天宫凉亭外的监控视频里,看步态,是朝男厕方向前进。

  另外,3月13日这天上午,陈佳富的手机信号曾出现在南部,但信号没再次出现在抛尸地的嘉义水上乡。

  由此可见,陈佳富有着极强的反侦察能力。为了躲避监控的追踪,他在途中不断变装。并且不是带头盔,就是弄个卷发,还带上口罩、眼镜,干扰警方的视线。

  一个问题是,嘉义距离陈佳富的寓所三重有250多公里。他为何选择到嘉义抛弃头颅呢?

  陈佳富在年轻时服兵役就是在嘉义服的,发现头颅的寺庙男厕与他当年驻守的军营,只有30多公里,所以他对嘉义的地形非常熟悉。

  2013年4月11日,刘淼淼接到警方地方通知,她从福建飞到台湾,做笔录。

  刘淼淼是2012年12月30日来到台湾与陈佳富一起同居的。她回忆,刚开始陈佳富让她别打开冰箱的冷藏柜。她当时也不知什么原因,当时刚来台湾,对很多情况不了解,她也没多想。

  她说住进来大约2个星期后,她总是闻到屋子里有一股腐臭味。她还问过丈夫是不是啥东西坏了,但陈佳富说是楼下餐馆飘上来的。

  另外,2013年1月下旬的一天,陈佳富找来一个黑色大塑料袋,套在杂物间一台绿色绞肉机上。刘淼淼还问怎么回事,陈佳富当时说这台绞肉机已经闲置了2年,打算去卖掉换点钱。

  当时刘淼淼还看了一下那台绞肉机,虽然有些生锈,但机身和绞盘被擦得很干净,根本不像两年没用的。

  楼下邻居也提供了证言,该邻居居住二楼,在陈佳富的楼下。陈佳富住的公寓一共5层。是老式的那种建筑,除一楼外,其他几层都是共用一根管道。

  这名邻居姓彭。彭某说2012年12月的一天上午10点左右,她被一阵奇怪的机器声吵醒。起床后,她就走进浴室准备洗漱,当她打开浴室门,发现地上积有2厘米深的污水,水面还漂浮着小片的腥臭“碎物”,大约指甲盖大小,颜色暗红如生猪肝。

  她边清理,边观察,最终,她发现这些碎物都是从地板砖上的排水孔中冒出来的,且腥味明显。她当时也没多想,以为是楼上在用机器加工什么肉类食物。

  她打了个电话给一起的舍友,让对方下班时带几瓶公司的清洁剂回来,然后她上到了三楼,打算问问是怎么回事。

  敲了半天门,陈家一直没有人回应。她只能回到租住的二楼公寓,但排水孔依然源源不断冒出腥臭“碎物”,就连浴缸也开始有“不明碎物”渗出。

  大约半个小时后,彭某听到外面有人敲门,打开一看是陈佳富,彭某就发起了牢骚。

  但陈佳富辩解这不是自家导致的,应该是4楼、5楼的住户导致的,他答应能帮忙清理。说完回到三楼从家里拿来一个大袋子,将彭某清理好的“碎物”带走(有一部分已经被彭某冲入马桶了)。

  彭某的舍友朱某傍晚下班后,就用清洁剂将浴室全面清洁了一遍,也许是清洁剂本身有气味,她说没有闻到有腥臭味。

  2013年6月7日~6月21日,新北警方带着三只训练有素的血迹犬前往陈佳富的寓所再次搜寻。

  陈婉婷卧室有两处地方检测出来了血迹,一处是衣柜前的地面,一处位于陈婉婷卧室衣柜底部内侧的边缘。

  经过检测,发现菜刀上的血迹与陈婉婷的DNA一致,且菜刀的厚度与陈婉婷颈部的切口吻合。

  陈佳富始终不肯交代那台绞肉机卖到了何处。警方通过多方打听,也没能找到绞肉机的下落。

  面对陈佳富家中多处有血迹反应,陈佳富与辩护律师,还极力辩解,那些血迹是陈婉婷的经血,说她失踪前,精神方面的问题越来越严重,经期也不懂得讲究卫生。

  但是,这些辩解其实站不住脚的。喷溅型血迹与经血自然流出,是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
  经查,陈佳富在2012年11月27日,又为妹妹投保300万元(新台币)的高额意外险。而陈婉婷失踪是在12月9日左右。新保单刚刚购买才两个星期,他就迫不及待的动手了。

  据查明,陈佳富为妹妹买的一份300万(单位:新台币)保额的保单,3月30日要续交费。

  而有一份保单在2月16日就已经到期,保险公司给了陈佳富一个月的宽限,需要在3月18日前续交。(陈佳富应该是手头非常拮据,才无法按时交保费)

  警方推测,陈婉婷应该在12月9日已经遇害了,并在12月10日遭到了肢解,她的头颅被保留了下来。

  陈佳富之所以选择在3月13日将头颅置于公厕里,并写匿名信给警方,是因为他迫切地需要警方判定陈婉婷已经死亡,然后可以拿到高额保险赔偿。

  如果被界定为失踪案,要等7年,警方才会宣布此人死亡。很明显,陈佳富没办法忍受等待7年才能拿到保险赔偿金。

  陈佳富故意装傻,摇头闭目、口吐白沫,只回答自己姓名和年龄,概不回答法官的其他询问。但是,他一出法庭,就回到正常状态。法官斥责他,演技一流。

  陈佳富还要求做精神鉴定,他在医院住了十几天,医生判定他可能有精神解离现象。

  2013年8月23日,嘉义地方法院再次开庭。 陈佳富对一些核心问题不回答,或者说不知道。

  该案件被曝光后,有邻居反映,陈婉婷曾对邻居说,哥哥曾强迫自己与他发生关系,否则就不给饭吃,不给烟抽。

  2014年6月30日,嘉义地方法院裁定陈佳富谋杀罪名成立,但念在他没有前科,且母亲为他求情,说他平日很孝顺,故判处无期徒刑。

  一直到结案,警方始终没找到陈婉婷的残骸。他是怎么样处理那些人骨的? 陈佳富也一直不愿交代。

  法医鉴定,陈婉婷是被掐死(窒息死亡)的,且在断气30分钟内就遭到了头颅被切下。

  案件曝光后,陈佳富的妻子刘某透露,她刚到台湾不久,陈佳富就给她买了两份保险。陈佳富连结婚的大部分彩礼钱都是从银行借的,经济不宽裕的他,却有钱给妹妹、妻子买高额保险,这很反常。

  这个案子,警方比较早就怀疑嫌疑人是死者二哥,但一开始警方并没有掌握直接证据,而监控也并不清晰,直到两个证人作证,以及让血迹犬到嫌疑人寓所搜寻,才让一切真相大白。

  她长相清丽,18岁嫁给初恋,还生下一个儿子,但这段婚姻没能让她得到幸福。相反,为她日后的境况,埋下了不幸的基调。

  离婚后,其他兄弟姐妹没有对她伸出援助之手,相反还孤立她。二哥此时以英雄式的人物出现,接纳了她。但后来的事实上,二哥是个十足的恶魔。

  母亲虽然每周给她送生活费,也经常来看望她,但她还是落入了二哥精心编织的魔掌计划中,成为牺牲品。

  陈佳富为了实施自己的计划,至少准备了2年之久,每个环节,他都精心谋划,没想,终究是如意算盘落空,被关进铁窗。(世界大案要案纪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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